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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代表团将举行会谈 ,重庆方块娱乐随后双方领导人会在必要时举行一对一会谈。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956棋牌娱乐现金版训主管部门是执法主体,带路沿明确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明确规定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君豪棋牌当建立违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 ,建设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违法形势分析、建设案件发生情况 、查处情况等逐级上报。
重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写进了党的百年历史决议。问:带路沿《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减工作。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决定 ,建设应当将案情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形成警示震慑,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规定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 、重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予以处罚,明确了行—行衔接机制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带路沿站稳人民立场,依法予以防范治理 。
力求通过执法监督机制 ,建设督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守护孩子快乐童年。《办法》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一条建立了执法监督机制 ,重庆压紧压实执法责任 ,着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效能 。问:带路沿对为违法违规培训活动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带路沿如何处罚?答 :违规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为违法违规培训活动提供了基础环境 ,一些协助者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后仍然拒不改正 ,必须依法予以处罚,从源头上予以治理 。
情节严重的,建设处5万元以下罚款。明确规定对于重大违法案件 ,重庆上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以挂牌督办,提出办理要求,督促下级部门限期办理。《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带路沿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带路沿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 ,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建设三是明确听证告知情形 。
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处3万元以上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1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等情形,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问: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为,如何处罚 ?答:未经审批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培训环境安全风险、培训内容危害风险、超标超纲违背教育规律风险、从业人员侵害学生风险、退费难风险等各种隐患,既容易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全社会陷入教育内卷无益竞争的泥潭。
《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情况存在 ,仍为其提供场所的。在立法原则上,《办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要求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依据正确 、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同时,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市场监管 、民政、工信、网信、公安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校外培训监管,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痛点 、难点问题,明确违法情形 、规定法律责任 、规范处罚程序,起草形成了办法草案。
加之此前已配套印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已建立了一套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标准化体系,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 ,努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 。四是明确违法所得认定标准。逐一研究 、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 ,力求《办法》科学完备管用。这类黑竞赛普遍存在收费高昂、管理混乱、质量低下、兜售奖项 、牟取暴利等严重问题 ,不仅加重学生负担、影响校外培训治理成效、破坏教育生态,而且隐藏诈骗风险、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依法予以治理。
必须把隐形变异培训问题整治作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重要内容 ,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要求建立挂牌督办机制 、公开通报机制 、统计报告机制 、责任追究机制 ,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 、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 ,依法严查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所收取的全部款项 ,依法已经予以退还的预收费未消课款项,可以扣除。《办法》第十八条根据行政处罚法授权(第十三条) ,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三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 ,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问:对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 ,如何处罚 ?答 :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第六十四条),一些黑机构搞恶性竞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扰乱行业生态,损害家长和学生权益 。问:《办法》对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过程和行为作了哪些规定?答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校外培训执法的生命线 ,直接影响校外培训执法的公信力 。三是建立统计报告机制。《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一是建立挂牌督办机制 。《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聘任与管理违反法律 、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 、吊销许可证件 。
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 ,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 ,明确立案结案标准、调查职权、听证告知情形、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等,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 。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作出指导和规范。
《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予以从重处罚,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直至责令停止招收学员 、吊销许可证件的处罚 。召开专门座谈会 ,面对面听取专家 、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及基层执法人员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立案和结案标准。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上位法和规章立法权限,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此前 ,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不得聘用为校外培训从业人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 ,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问 :如何确保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工作落地见效?答 :执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 ,是校外培训执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问: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按类别具体由哪一级的什么部门来处罚?答:依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授权(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等) ,结合校外培训治理实际 ,《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对校外培训执法管辖权限进行了明确。对经审批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机构审批机关管辖。
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或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区,要求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此前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出台有关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学科类培训收取费用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限额标准 ,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双减意见》多处强调要加强校外培训执法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惩重罚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形成警示震慑 。《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重点对实操层面迫切需要明确的情形和标准作了规定 。
具体规定了立案应当符合的5项条件,明确了符合结案的4种情形。《办法》明确实施机关,划定管辖权限。问 :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如何处罚?答 :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的身心健康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首要问题。《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 ,并予以警告 。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对线下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在立法目的上,《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 ,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 ,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
《办法》明确违法情形 ,规定法律责任 。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